凉山州民政局
关于继续实施“快乐同行”儿童关爱
保护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强化购买服务工作,提升儿童关爱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儿童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发展新模式,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继续实施“快乐同行”儿童关爱保护项目的通知》(川民发〔2021〕107号)精神,省民政厅拟在民族地区继续实施“快乐同行”儿童关爱保护项目。为切实抓好该项工作的落实,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县(市)继续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深度贫困地区“快乐同行”儿童关爱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对《通知》中明确的总体要求、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推进方式四项要求保持不变。
二、实施点位
对省厅上一轮“快乐同行”儿童关爱保护项目覆盖的12个单位可继续保留实施,也可结合实际作适当调整。州级可结合各县(市)的申报情况,酌情安排本级福彩公益金对“快乐同行”项目进行扩面推广。
三、实施期限
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四、实施步骤
(一)昭觉、美姑、布拖、金阳、越西、喜德6县务必于2021年10月20日前完成上一轮(2020年“快乐同行”)项目评估工作并向州民政局儿童福利科提交项目评估报告;
(二)昭觉、美姑、布拖、金阳、越西、喜德6县在2021年7月10日前确定好本轮(2021年“快乐同行”)项目实施点位并报州民政局儿童福利科备案;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在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本轮项目招标工作,确保10月1日正式实施;
(四)各县在2022年3月10日前对今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五)各项目实施单位在2022年9月20前全面完成“快乐同行”项目实施工作。州民政局将在9月25日前形成终期评估报告报省厅儿童处。(联系人:杨停钱;联系电话:2164877,18989249836)。
(六)其它县(市)2022年“快乐同行”项目的申报。各县(市)可结合实际,提前谋划2022年“快乐同行”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的申报程序和资料按照州本级福彩金的相关规定执行。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前。
五、相关要求
各县(市)民政局要履行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快乐同行”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强化过程管理,并指导项目所在地党委政府和村社做好项目的规范实施,有效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设置,通过统筹“社工服务站”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等多种方式加强基层未保阵地建设,推进落实村(社区)专人专岗,强化基层工作力量。
凉山州民政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