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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凉山州民政局关于发布2025年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来源:凉山州民政局 有效性: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9日 16时37分 【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凉山州民政局、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印发《关于发布2025年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凉民发〔202524号)。现解读如下:

一、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州低保标准根据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一定比例,并综合考虑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进行确定。

二、2025年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调整到多少?

答: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8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26元,增加38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8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增加36元。

三、低保补助资金能够领到多少?

答:低保补助资金根据家庭收入与低保标准之间差额进行发放。

四、2025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到多少?

答: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182元提高到1239元,增加57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876元提高到930元,增加54元。

五、城乡低保、特困等保障标准什么时候开始调整?

答:2025年调整的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政策文件:《凉山州民政局关于发布2025年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凉民发〔2025〕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