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4)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