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居孤儿主要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书;(2)孤儿及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3)社会散居孤儿监护协议书;(4)审批表原件;(5)孤儿社保卡复印件;(6)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父母宣告死亡或失踪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他有关材料(一式两份)。
集中养育孤儿主要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书;(2)确认孤儿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审批表原件。